加入收藏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热门景点 最新资讯 美景寻踪 线路精选 心跳游记 特色美食 时尚装备 出游宝典 图步天下 精彩专题 自游自在
 
 
您当前的位置 :旅游 > 最新资讯 正文

旅行社办护照涉嫌造假

女性游客领到退款6700元

闽南日报  2008-05-08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

 

  新华报业网讯   5月5日,笔者获悉,林女士领到某旅行社的退款6700元。

  春节前夕,林女士一家4口参加市区某旅行社组织的印尼巴厘岛7日游,不想在厦门海关办理出境时,大女儿因护照涉嫌造假被当场查扣,限制出境。林女士带着小女儿随团出行,丈夫则留下来陪大女儿。

  出境旅游7天后,林女士找到那家旅行社,要求退还预交的每人6700元的费用,两人合计13400元。旅行社只同意退还5176元,双方分歧较大。

  4月30日,芗城12315工作人员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经了解,林女士为大女儿办理护照是为将来留学用的,通过中介公司办理。不想该护照在办理过程中涉嫌造假,上了海关的“黑名单”。林女士认为虽然责任在于自己,但丈夫与大女儿两人未能成行,并没有产生实际费用,要求旅行社至少退还10000元。而旅行社工作人员解释,该境外游所有费用是以“打包”方式提前20天全部打入境外旅行社的账户,方可享受各项折扣优惠。如果中途未能成行,在印尼方面的所有费用不能退还。旅行社出具了印尼旅行社有关函件,证明这一说法。旅行社考虑到林女士一家遭遇的特殊情况,将该团此次旅游所产生的利润和厦门机场的机票退款共5176元退还给林女士,可林女士不能接受。经12315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各承担一半费用,即由旅行社退还一个人的费用6700元。张明华 管丽频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合作站点
江苏旅游局 南京 苏州 无锡 常州 镇江 扬州 徐州 连云港 南通 淮安 盐城 泰州
国家旅游局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 河北 河南 山东 山西

携程旅行网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云南 贵州 四川 西藏 湖北 湖南 安徽
太原网旅游 浙江 江西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本报简介 │ 投稿信箱 │ 广告资费 │ 征订指南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新华报业网

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苏ICP备05012207
经营许可证:苏B1.B2-20050001
国新网许可证:32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