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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旅游局为暑期师生出游支招

人民网-《江南时报》  20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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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暑假期间,许多师生选择外出旅游度假。为了实现高兴出游,平安回家的心愿,日前苏州市旅游局发布了特别提示,就如何挑选旅行社、如何签订旅游合同以及出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指导。

  实现旅行圆满,选一个诚信的旅行社很重要。旅游部门提醒,出游者要选择合格的旅行社,即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旅行者在报名时尽量选择一些服务好、信誉好的旅行社,而不要一味地看重价格,同时也可登陆苏州旅游门户网进行查询。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推荐使用省旅游局、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江苏省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应认真阅读合同所附维权提示。同时要注意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和相关信息;旅游起止日期和时间,详细的行程表,住宿和餐饮的标准,游览地点以及购物地点、次数和时间等等;交纳费用的额度、包含项目、付款条件及自费项目;旅游合同解除、变更的相关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此外,旅游部门还就旅途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小常识进行了详细指点。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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